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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馨提示——居民健康卡
发布日期:2015-06-19
浏览量:1235

各位病友:

  即日起启用“居民健康卡”,废弃原有“就诊卡”。患者就诊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办卡,实名制就诊。具体办卡事宜如下:

  1、初诊患者填写信息登记单或直接持身份证原件在办卡充值窗口办卡。

  2、所有患者凭“居民健康卡”分诊排序、看病、充值、缴费、抽血、取化验单、打印发票、查询。院内实现一卡通行。

  3、患者持原有“就诊卡”可免费到办卡充值窗口换“居民健康卡”,如有遗失,重新补办,需交工本费。

  4、要求患者准确填写“居民健康卡”信息登记单,以免在就诊过程中,因信息有误损害到患者合法权益。

  5、 健康卡为储值卡,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健康卡,避免冒用,一旦丢失请立即持患者身份证到办卡充值窗口挂失补办新卡。

  谢谢您的支持!


居民健康卡办理使用须知

  1、请您持身份证或凭身份证号填写信息登记单,办理就诊卡,缴纳预存款,我院实行居民健康卡一卡通行,一人一卡,仅限本人使用,健康卡用于分诊排序、看病、充值、缴费、抽血、取检查单、打印发票、查询等整个看诊过程。
  2、预存款不设最低限额,建议您缴纳足够本次就诊费用,减少您反复跑办卡充值窗口排队充值的次数,节省时间。
  3、居民健康卡为储值卡请务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健康卡避免冒用,如丢失请立刻凭患者身份证到办卡充值窗口办理挂失、补卡业务。
  4、为保证医疗安全,方便及时通知紧急病情,如您的个人信息(如地址、电话)发生变化,请及时到办卡充值窗口修改。
  5、就诊卡储存患者看诊的诊疗信息,请妥善保存,勿靠近高温、强磁、勿折划和磨损。
  为了方便您就医,请您持患者本人身份证办理实名制就诊卡。